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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資訊北京市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和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流程及其所需資料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北京市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公開征求意見已于2018年3月12日截止,預計4月份將發布正式的實施細則。以下是根據已出試行細則歸納的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和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流程和所需資料以及驗收準備內容。
通過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企業服務平臺填寫《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信息表》,向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直屬分局備案。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直屬分局應當自企業備案之日起3個月內按照《北京市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現場檢查評定細則》(試行)的要求,開展現場核查,并將現場核查結果報告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向社會公開。
《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信息表》
1. 資料要求
2. 網站要求
3. 其他要求
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應當向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備案申請,通過企業服務平臺填寫《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表》,還應提交相關備案資料。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按照相關辦法要求進行備案,發給《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憑證》,公示相關信息,并自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之日起3個月內委托北京市藥品認證管理中心,按照《北京市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現場檢查評定細則》(試行)要求,對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開展現場核查,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向社會公開現場核查結果。
1. 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表;
2. 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管理人學歷證明或者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及工作簡歷;
3. 辦公場所平面布局圖(注明面積、部門);
4. 網站域名注冊的相關證書或者證明文件復印件;
5. 經辦人授權證明;
6. 真實性自我保證聲明。
1. 資料要求
2. 網站要求
3. 其他要求
一、 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特指醫藥批發、連鎖以及入駐第三方平臺的企業)
(一) 備案流程
(二) 備案資料
(三) 驗收準備
二、 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
(一) 備案流程
(二) 備案資料
(三) 驗收準備